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我大概寫不了時事,上星期二自魏妮可同學那兒拿到辦好簽證的護照;至於去倫敦辦簽證,又是再上一週的事情了。
那一週日日慌慌張張,有客,得預約簽證時間,還得一邊忙著訂旅館。大家都是仙人不問俗事,拖到最後一刻,終於在Hostel Booker 找好了捷克住宿,正打算掏出我的信用卡訂房,才突然發現奧地利大使館不收這家網站的住宿資料,只得另起爐灶,直接和旅館聯絡。和丁丁同學在網路上搜尋其他人的旅遊心得:大推或不推(還有有沒有網路),簡明扼要,衝吧衝吧,十足鄉民作風。然而時間緊迫,再有慌不擇路之感,也只能硬著頭皮埋頭趕路。
連夜趕路,三個城市,我手上有五間民宿,一間一間寫信去問,寫完頭昏眼花,第二天逐步口譯的資料留待早上再看:你好,我們X人打算於X月X號至O月O日拜訪#城,期間停留X晚,請問目前是否尚有公寓可供訂位?若無,是否有其他適宜房間可供選擇?A、B、C三城,三、二、一晚,四人、四人、三人。信發出去時,總覺得我會給A城的公寓發B城的信,B城的民宿則會收到C城的箋。
老闆會以為這是惡作劇嗎?
收到回信這魚雁往返還沒結束:您好,請您開立一張住宿證明,以供申請簽證之用。文件內應包括:住宿者姓名(1,2,3,4)住宿時間(X月X日至O月O日)金額以及旅館名稱地址。茲附上已目前收到證明供您參考。
寄出時一樣做張冠李戴的噩夢。
慌不擇路,此路不通時只得連滾帶爬改走最近的一條,一頭冷汗,一身泥濘。某某旅店沒回應?趕快另外再找一家!兩家旅店都回了,只好拒絕一家。言情並茂寫封信,說下次有機會一定投宿貴店。星期四一大早辦簽證,星期三早上還有一家的住宿證明沒收到。下午一點做完會,連最喜歡的經濟通識課都沒上,慌慌忙忙找電腦檢查信箱,盤算著若沒收到,就打國際電話直接去旅館催。
(啊,萬一他的捷克腔我聽不懂怎麼辦?)
(啊,萬一我不中不英不台不美越來越爛越來越難聽越來越像唸經木魚空空空空的英文,人家聽不懂以為我在講中文怎麼辦?)
幸好是收到了。我母親以前總說我是世界上最不能幹的人,什麼都不會。我是什麼都不會,我做我自己的事。
簽證當天一樣趕路。訂早上四點半的巴士。和同學約了四點在宿舍門口見面。四點五分他打電話來時我還在床上,盯著手機上的時間看了三秒,可惜我
在巴士上睡睡醒醒三小時,終於到了倫敦。忙著領錢,忘了帶五鎊的回郵信封(自首無罪,是我)決定要三個人共用一個,還有某人(是,又是我)的大頭照用完了,在火車站的快照亭拍了一套四張靈異照片。沒有剪刀,打算且戰且走,到了大使館再說。到了大使館還真有申請人帶著剪刀在剪照片(不是說不得攜帶武器?),厚著臉皮上前:「先生,能不能借一下你的武器...嗯...剪刀?」原來他也是台灣人,借我武器剪刀時還順便抱怨兩句:「我們這個護照,跟廢紙一樣!」
幸好在看過所有的住宿證明、飛機巴士火車記錄、旅遊保險訂單,一陣兵慌馬亂後,大使館還是收下了那本廢紙,只要補一份學校證明信。「用e-mail就好?」那時我真是偷偷鬆了一口氣。要我再來倫敦一次?光想到我就覺得筋骨鬆散。辦完時才十點半,晃到皮卡底里廣場,到Japanese Centre補貨去。每回來倫敦都是補貨,這次倒節制,只買了醬油和兩包味增。午飯時間:我消息最不靈通,還帶了前晚包的三明治。但幾個人大概是聽了前一批辦簽同學的推薦,一心一意要吃隔壁的日式餐廳。可惜餐廳十二點才開,丁丁卻約了十二點半做頭髮(這也是一心一意)。這下可好,要吃什麼?在街上轉了兩圈也無法決定。每次不知道要吃什麼時,就去中國城;炒牛河很油,有中式炒鍋的味道。倫敦一貫人多,地鐵一貫又髒又擠。我本來就不打算久留,為了上四點的繪畫課,訂了一點半的火車回去。然而在那之前,Mandy想買日式甜麵包,又回頭去了Japanese Centre一趟。這一回頭可不得了,到帕丁頓火車站時再五分鐘火車就開,三人連奔帶跑,終於趕上。(歐耶!我這一個月都不用運動啦!)
回家洗了個澡,換了乾淨衣服去畫畫。又是我寧靜無事的小城生活。
**這一篇為什麼那麼花俏? 因為我敗了新玩具(逃跑)